随着就业形势日益严峻,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针对刚出校门的大学生面对资金和经验等各方面的实际困难,我省就业局有四大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第二,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三、享受培训补贴。离校后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第四、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等内容。 (责任编辑:青岛毕业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