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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大计划”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时间:2010-03-17 16:35来源:青岛创业 作者:青岛毕业生 点击:
一是实施“岗位拓展计划”,二是实施“创业引领计划”,三是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

毕业生提问:2010年又将有大量高校毕业生就业,新闻报道说比2009年的611万还要多,加上往届未实现就业的,就业压力可想而知,怎么办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答复: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31万人,总量为历史新高,加上往届未实现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就业的毕业生超过700万,而社会所能提供的适合毕业生就业的岗位特别是智力密集型就业机会偏少,不能满足其充分就业的需求。

  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安排是,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以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为统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注重拓展到中小企业、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更加注重开展有针对性、有效性的服务;更加注重强化毕业生就业能力,转变就业观念;更加注重做好基础工作,逐步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实施“岗位拓展计划”,拓展重点产业、各类企业、基层岗位、科研项目以及应征入伍等就业渠道。二是实施“创业引领计划”,加强创业培训、创业扶持,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三是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计划”,大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强化毕业生离校前后就业服务,强化就业见习与职业资格培训,强化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推动相关领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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