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毕业生毕业证书的领取工作,经办人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履行本部门审核职责。
二、各职能部门审核细则:
(一)分学院:
1、分学院对毕业审核不合格学生提前进行统计、整理备案,并提前做好审核不合格学生的思想工作,以确保毕业证发放工作的正常进行。
2、水电费的交纳,分院根据物业中心提供的水电费清单统一收取水电费,后由分院在毕业证发放结束时统一交到财务处。
3、分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及物业中心、教室科等部门提供的物品损坏记录,追究有损坏公物情节毕业生的相关责任。
4、做好催费工作,保证领取毕业证以前毕业生无任何欠费记录。
5、分院审核通过后,在毕业证领取流程表分学院一栏签字确认。
6、根据财务处、就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图书馆、物业中心提供的审核不通过统计表,详细统计本分院审核不通过毕业生信息表,将文字版及电子版表格发往教务处存档备份。
(二)财务处:
1、在毕业证发放工作开始前,清查毕业生欠费记录(学费、书费等常规费用),将欠费信息发到各分院。
2、核对学生缴费信息,确认该生无欠费现象后,在毕业证领取流程表财务处一栏签字确认。
3、财务处在毕业证发放结束后,再次清查毕业生欠费记录,对审核未通过的学生做好统计表存档备份,并发往各分院及教务处(电子版、文字版)。
(三)就业中心:
1、审核学生的网上签约情况,保证学院的就业率。
2、审核签约保证金的交纳情况。
3、档案专递费缴纳确认。
4、审核学生社会实习、毕业实习是否合格。
5、本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毕业证领取流程表就业中心一栏签字确认。
6、毕业证发放结束后,制定就业中心审核不通过毕业生信息统计表(包含实习实训、签约情况等内容),并发往各分院及教务处(电子版、文字版)。
(四)物业中心:
1、物业中心在毕业证发放以前对宿舍物品、公共设施损坏情况以及水电费缴纳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清单提供给分院。
2、核对物品损坏赔偿、水电费缴纳信息,审核通过后在毕业证领取流程表物业中心一栏签字确认。
3、毕业证发放完毕后,重新统计毕业生造成物品损坏的统计表,并发往各分院及教务处(电子版、文字版)。
(五)技能培训中心:
1、在毕业证发放以前,会同各部门确定学生拿证数量及证书名称。
2、审核学生是否满足我院证书教育的相关规定,审核通过后。在毕业证领取流程表技能鉴定中心一栏签字确认。
3、毕业证发放结束后,制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不通过毕业生信息统计表(包含实习实训、签约情况等内容),并发往各分院及教务处(电子版、文字版)。
(六)学生处:收回学生学生证及乘车卡,审核通过后在学生处一栏签字确认。
(七)图书馆:审核学生借书情况,追回未归还图书,对于因学生个人行为引起的图书缺损、遗失等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在毕业证发放结束时,针对仍有图书未归还或者图书损坏后未赔偿现象的情况,制定毕业生图书损坏清单存档备份,并发往各分院及教务处(电子版、文字版)。
(八)教务处:
1、审核毕业生成绩。
2、做好审核不通过毕业生信息确认工作。
(九)档案室
1、规定毕业证发放起始、结束时间,在毕业证书发放结束时,根据各分院提交的审核不通过毕业生信息表及证书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毕业证发放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份。
三、必须按照流程表的顺序到各部门依次办理毕业手续,各部门审核无误签字盖章后领取毕业证书,流程表交档案室备案。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2010年7月2日 (责任编辑:admin) |